尉氏县2015年小陈乡(张市镇)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十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5-04-27 14:16: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尉氏县2015年小陈乡(张市镇)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十六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5年小陈乡(张市镇)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016)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尉氏县小陈乡(张市镇)
2、项目内容:新打机井及配套工程330眼,新建渠系建筑物80座,高低压输变电线路157公里及27个变压器台区,地埋管道120公里,砼路15.14公里以上全部项目工程监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第十六标段:新打机井及配套工程330眼,新建渠系建筑物80座,高低压输变电线路157公里及27个变压器台区,地埋管道120公里,砼路15.14公里以上全部项目工程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须在2个月的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有:
第十六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职称证,无在建工程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等。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投标申请人如有证件变更或延期,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东段天泰花园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楼二楼办公室进行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6日10点;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崔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232169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23659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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