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防城港市防城区水利局委托,现就防城区水利局水库图像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防城区水利局水库图像监测站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DYZB-2015-G1-(FCG)030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01 | 水库图像监测站设备采购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43 |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财务要求: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七、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__2015__年 5 月 12 日至___2015__年 5 月 18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F-21#4楼)。
3.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 方式:须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前来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资料,须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介绍信原件;(7)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8)为保证项目质量,竞标人需前往现场勘察,并由业主开具勘察证明(在报名期间内为有效时间)。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投标人应于__2015___年 6 月 8 日18: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金港支行
银行账号:2106 5702 1910 0030 56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__2015__年 6 月 9 日 10:00 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F-21#3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5 年 6 月 9 日 10:00 时整在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F-21#3楼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防城港市防城区水利局
采购人单位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0—325342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F-21#4楼
联系电话:18977050508 传真: 0770-2826308
十三、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2213601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