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城南客运中心综合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5-05-20 15:45:34   来源:
【显示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THCG150014
 
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湖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太湖县城南客运中心综合建设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太湖县新城人民东路与外环南路交叉口。
1.2规划设计面积:约6公顷,总投资约5000万元人民币。
1.3 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概念性方案和实施性方案)、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景观设计、室外配套、各专项设计及相应的图纸审查(如基坑支护、内外装饰、建筑智能化、声学、数据机房、灯饰亮化等)以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成果要求和设计深度要求遵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规定,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所有的设计内容在满足现有规范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招标人的需求并结合太湖县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直到招标人满意为止。中标人不得将建筑工程设计转包,但可以对无能力或经验上有欠缺的专项设计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分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对中标人进行设计分包的专项工程,拟分包的设计单位必须报招标人审批。
1.4 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补助。
1.5 设计周期要求: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0日~2015年 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4)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三楼,电话0556-512915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所有出示材料为复印件,均需装订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POS机刷卡,售后不退)。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条件确认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 6月 16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5.2开标时间:2015 6 月 16 日上午9时
5.3开标地点: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设计补偿
招标人将对未中标设计单位所提交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给予补偿,补偿费标准: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2万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网、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太湖县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湖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556-418393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湖县新城建设路12号(龙山影院5楼)
联系人:汪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5324522506 传真:0556-4189896
九、接受投标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上述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账户转入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指定账户并确保到账,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保证金未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开户名称: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湖县支行
账号:179719056077
联系人:刘会计 赵会计 电话: 0556-5129155
0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