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15年庄头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九标段)中标公示变更

2015-05-20 15:54: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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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15年庄头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九标段)中标公示变更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尉氏县2015年庄头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九标段评审结果变更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尉氏县2015年庄头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
招标编号:尉财采2015(01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变更内容:
原中标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河海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0000.00元
项目总监:朱清民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东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6600.00元
项目总监:石宜清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7500.00元
项目总监:祝林彦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现变更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8800.00元
项目总监:张保周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6800.00元
项目总监:石计刚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0000.00元
项目总监:申冬梅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13592607809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同时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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