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政府采购四会市“贞山新城”及中心城区城市提质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5-06-02 14:16:5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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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人民政府采购四会市“贞山新城”及中心城区城市提质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1541SHG3B556/01)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四会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方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点击打开0809-1541SHG3B556/01)。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四会市“贞山新城”及中心城区城市提质工程投资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0809-1541SHG3B556/0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本项目采用投融资-设计-采购-建设-移交的模式推进,总体一次性招标,按单个项目分步实施。
 2.2.工程概况:本项目合作范围主要为贞山新城规划内环湖高端生活区及现代商贸服务区两个片区共13km2土地开发及中心城区城市提质工程,建设内容为贞山新城范围内所有土地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道路、地下管网、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等)、文化、体育、医疗、教育、交通(四会大桥、四会大道、S260、S263、X439)等设施的规划设计及建设。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15亿[包含建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竣工图编制费等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2.4.招标范围:四会市“贞山新城”及中心城区城市提质工程投资建设项目
 2.5.建设工期:计划工期5年。
 2.6. 计划回购期:每个单项工程独立计算回购期。单个项目投资规模5亿元以下的,回购期限为项目完工后1年;单个项目投资规模5~10亿元的,回购期限为项目完工后2年(每年回购50%);单个项目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的,回购期限为项目完工后3年(第一年回购40%,第二年回购30%,第三年回购30%)。
 2.7. 合作形式
    确定本项目中标人后,采购人(即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投资建设合作协议》,采购人与中标人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比例分别为中标人占90%的股份,采购人占10%的股份。采购人拥有对项目公司经营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审核权。
    本项目施工实行设计-采购-建设施工总承包,建设内容以项目公司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由中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勘察设计一方)与项目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确保本项目勘察工作、设计施工图等达到合格标准;中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一方)与项目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建设,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项目公司的投资额达到中标总价后,投资额不足支付建设费用的部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继续按协议中约定的比例补充投资。
    单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协议约定交付采购人后,本项目之项目设施归采购人所有,并保证单个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整体项目完成全部收购之前,中标人需确保项目公司保持合法存续状态,不得进行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经营、投资行为。
 2.8.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分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项目投融资的企业;
 ③勘察、设计要求:设计必须满足市政公用行业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建筑行业专业乙级(或以上);勘察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施工方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A、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B、行业总承包特级资质。
 3.2.投标申请人或组成联合体中具备上述资格的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其他管理人员:
 a、施工员:3 名,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b、安全员:2 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c、造价员:1 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
 3.3.具备以上第3.1点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体方及各自分工, 联合体主体方需达到第3.1.点之①、②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确定,且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行拟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委托)及身份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的由主体方法人授权委托);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4)市政公用行业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建筑行业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行业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并加盖注册执业章)、施工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拟派项目施工员职称证、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造价员的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并加盖注册执业章);
 (8)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22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开标地点: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四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四会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58-3366102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zb@163.com
    评标结果公示网站: http://www.gdgpo.com、http://zqas.gov.cn及http://www.gdhualun.com.cn

四会市人民政府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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