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英才科技园排洪渠堤岸绿化设计采购(采购编号:GXQXCH2015037)竞标公告

2015-06-18 11:00: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依据七星区政府采购办意见,区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英才科技园排洪渠堤岸绿化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采购编号:GXQXCH2015037

二、项目名称:英才科技园排洪渠堤岸绿化设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概况、设计需求及预算控制:

1.建设地点:英才科技园

2.投资规模:堤岸长约1000米,每边宽度20-30米,总约6万平方米;

3.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4.设计后服务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5.采购内容:园林绿化方案设计(包括四至五幅效果图)、施工图设计;

6.预算控制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50%作为设计费控制价(其中园林工程专业系数为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

五、竞标人资质要求:竞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截标时间和竞标有效期

1.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10:00时前,逾期送达的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2.竞标有效期为60天。

七、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价法

八、废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废标:

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未按规定(采购公告约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④要求提交的文件不全(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文件无效) ;

⑤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⑥签字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⑦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条件书规定的期限;

⑧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或有虚假响应情况及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废标:

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②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③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废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投标单位须到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办理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手续,办理查询手续时须提供:

①招标公告复印件;

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④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②-④项需加盖单位印章。(联系人唐景娥,电话0773-5812556)。

九、文件送达地点:桂林市骖鸾路26号普天大楼302办公室(沈立坚:0773-5801311);

2015年6月18日

区政府采购中心

附表1:

投 标 人 须 知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GXQXCH2015037

2

项目编号

英才科技园排洪渠堤岸绿化设计

3

采购中心

1.名称:七星区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桂林市骖鸾路26号普天大楼302办公。

3.联系人:沈立坚

4.电话及传真:0773-5801311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竞争性谈判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caigou.eguilin.org/eguilinzfcg/(七星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4

采购预算金额及控制金额

见正文部分

5

竞标人资格

见正文部分

6

竞标报价

及费用

1、竞标人必须根据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2、不论竞标结果如何,竞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竞标文件的组成

份数

竞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附件4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A4标准纸装订)。

8

装订要求

按照竞标文件组成内容,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9

包装、密封

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竞标文件袋中,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当为代理人签字时,由代理人在开标会上持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备核验)。

10

包封袋上写明

项目名称:GXQXCH2015037

项目编号:英才科技园排洪渠堤岸绿化设计

采购机构:七星区政府采购中心

竞标单位名称:

2015年6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11

竞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625上午10时00分整

12

递交竞标文件地点

桂林市骖鸾路26号普天大楼302办公室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人员

开标时间:待定

开标地点:桂林市骖鸾路26号普天大楼3楼会议室

14

竞标文件有效期

竞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

15

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价法

16

中标公告发布

及中标通知书发出

采购中心于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在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机构将按法律程序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从落选竞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组织双方签订合同

17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签订

18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七星区政府采购中心。

19

监督管理机构

七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773-2126057

附2:

竞标函(格 式)

:七星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竞标人竞标单位名称),提交竞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本次报价为________。

2、我方承诺已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本竞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谈判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竞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竞标日期:

注:未按照本竞标函(格式)要求填报的竞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标要求,从而导致该竞标被拒绝。

附3: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七星区政府采购中心:

(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递交响应文件、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日至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竞标人公章,且不得改变以上格式,否则,竞标无效。

附件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竞标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竞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14年度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6)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8)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如注明,必须提供);

(9)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包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否则竞标无效);

(10)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包括项目组成人员职称证或技术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1)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设计项目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近5年内获得省、市级有关部门颁发的优秀设计项目证书);

(12)设计工作方案(包括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设计工作量及工程设计技术方案等)(必须提供)

(13)设计周期和设计服务承诺(设计周期承诺、设计计划安排、服务人员安排、服务措施、服务保障措施等);

(14)竞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材料应真实有效,正本并加盖竞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于本项目截标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其余由竞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如竞标人为联合体参加竞标的,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按上述所列的要求提供(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提供),非主体方必须提供第(2)、(5)、(6)、(7)项材料[关于对联合体的要求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条款],否则,竞标无效。

附件5: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工程设计收费按现行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计取。本工程设计的专业调整系数(道路工程0.9、管线工程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均(1.0),其它未明确部分均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计取。道路测量费用3.6万元/KM,编制施工图预算费用:设计费用×10%

7.2双方在施工图设计审批后,按委托审计公司审计后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建安费用为计费额核算合同设计费。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用估算额约为万元,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估算额的10%,计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待上级项目资金到位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至施工图完成,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80%,计__万元。剩余1%至工程竣工时,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垫资结合道路改造马上设计要改造段的雨污管网,施工中遇到与设计有关的问题,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尽快派人处理。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0   %。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当地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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