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2015-07-14 16:54:3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批文:豫郑航空城建[2015]05329号

二、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三、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规划雁鸣路以东,规划人民东路以南,梅河以西。

四、建设规模:日处理市政污水10万吨,采用“多模式AA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标准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

五、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六、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七、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5年07月09日11时00分

2、评标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第四评标室。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投标报价:6300000.00元

勘察设计周期:26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010000.00元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580000.00元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委托人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张女士、李先生

电话:0371-55679799

传真:0371-63812233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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