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山北乡横罗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5-08-25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覃塘区山北乡横罗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国土资发[2013]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审批的采购计划编号为: 2014021062 ,项目业主为贵港市覃塘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贵港市覃塘区山北乡横罗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地点:贵港市覃塘区山北乡横罗村、保和村、石马村

  项目编号:GJZX-2015-426

  建设规模:实施规模519.59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50.95公顷。

  项目施工投资约:880万元

  招标范围:平整土地、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土壤改良等工程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9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都可以参与投标,中标单位必须接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行政部门的工作监督和诚信考评,并承诺自动纳入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报名。

  3.4 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况。

  3.5 投标单位最近三年内没有其它经济方面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3.6 投标单位最近三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3.7 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多次投标覃塘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每个单位最多可中标二个项目,且每个中标项目必须有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报名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携带下列证件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复印件,项目经理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和2015年1-6月份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C证和2015年1-6月份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含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注: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查。

  项目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将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押给招标人,项目竣工后由招标人负责交还中标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东楼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三楼317

  邮编:537000 邮编: 530022

  联系人: 徐工 联系人: 韦工、梁工

  电 话:0775-4861375 电 话: 0771-5848986

  传 真:0775-4861375 传 真: 0771-5848986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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