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2015年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2015-09-06 11: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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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2015年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就关于采购平舆县2015年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设计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2015—CGJ019—047

二、项目名称:平舆县2015年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设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6日下午15:30,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6日下午15:30,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获取资料须知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需携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所投项目、联系人(携带身份证)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资料,资料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5939600700

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于2015年9月11日下午1700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账号:246820578944)。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2015年第一、二、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设计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平舆县人民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事宜若有变更,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舆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13939693691

招标代理机构: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人:麻先生

电话:13608446150

监督方:

采购办电话:03965027396

纪检监察室电话:0396500611003965000026

九、招标需求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具有年度考核合格的省级及以上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农林行业资质、省级及以上测绘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企业资质(资质范围应有地形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企业资质。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5、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6、投标人提供2012年以来不少于两个土地整治项目的设计业绩合同(含2个)。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谈判日资格审查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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