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南县迎宾路镇隆城区路段拓宽工程地质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2015-09-07 09: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南县迎宾路镇隆城区路段拓宽工程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南县迎宾路镇隆城区路段拓宽工程地质勘察

项目编号:GBGGGG2015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0775-78309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址:平南县平南镇城湖路8号

联系方式:曾卫,0775- 78393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李,0775-7830906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联邦国际第2幢29层290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平南县迎宾路镇隆城区路段拓宽工程地质勘察

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迎宾路镇隆城区路段拓宽工程地质勘察,立项己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428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预算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平南县迎宾路镇隆城区路段拓宽工程地质勘察

2、勘察地点:平南县迎宾路镇隆城区路段

3、勘察规模:预计钻孔64个,深10米/个

4、项目编号:GBGGGG2015007

5、招标内容:第一部分:镇隆十字路口至贵梧高速路口段,道路全长1223.942米,红线宽度50米,第二部分:南梧二级路兴隆加油站至中石化加油站段,道路全长1060米,红线宽度45米,共预计钻孔64个,深10米/个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内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

2、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记录告知函(自公告起止日内有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时间:2015年09月 07 日至2015年 09 月11 日,上午8时~12时,下午3时~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出售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以下资料到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⑥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⑦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原件出示备查)。

四、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与开始接收时间201509 28 日上午9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509 28 日上午930分整,逾期不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开标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22.83.214.143:8080/html/7123/index.html)、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平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发布及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公布栏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南县平南镇城湖路8号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联邦国际第2幢29层2901号

联系人:曾卫联系人:小李

电话:0775- 7839389电话(传真):0775-7830906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2、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记录告知函(自公告起止日内有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8:00至2015年09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以下资料到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⑥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⑦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原件出示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局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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