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全州县庙头镇深福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2-09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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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全州县庙头镇深福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己由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桂林市财政局以市国土资字[2015]77号立项批复及桂林市国土资源局以市国土资字[2015]11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全州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全州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备案,项目编号为JYZTGL2015-G2-014SG,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全州县庙头镇深福村、白果村、兆村村等3个村;

  建设规模:总实施面积约71.4813公顷;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约760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工程完工日期为2016年3月,计划总工期9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桂林市全州县庙头镇深福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或(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文推荐的施工单位。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建企业按实际发生年限提供)。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8、9、10月的参保缴费凭证(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投标人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5年 12月 8日至2015年12 月 14 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全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二楼0227室)。

  发售方法: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颁发的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下同)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购买并实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②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的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及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证件都必须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打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提供的打印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将不予接受报名。

  5.2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4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

  6.答疑时间:招标人定于2015年 12 月 21 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其他事项

  7.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打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7.2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全州县人民政府网www.gl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5 年 12月 30 日 9 时在全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二楼0227室)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全州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 地址:全州镇桂黄北路 邮 编:5415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73-4820520 传 真:0773-4820520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6楼 邮 编:541001

  联 系人: 王继伟 电话:0773-5899266 传 真:0773-5899166

  电子信箱:jyztglzsfgs@163.com

  (3)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773-4828118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0773-4822806

  招 标 人:全州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监督部门: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盖章)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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