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高田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5-12-15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显示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就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高田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高田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GS(ZD)2015027GXA

  二、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规模:1441.4594公顷

  项目预计总投资:2753.69万元

  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设计内容为准)。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资金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2015年11月18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11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张 萍

  评委:周小妮、李玉珍、张子颖、张 萍、黄 强、黄春红、卢素莲

  五、公示日期: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6日

  六、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路18号

  中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设计内容为准)。

  报价金额:人民币贰仟贰佰叁拾玖万贰仟伍佰叁拾叁元柒角捌分(¥22392533.78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达到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要实现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国务院关于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国函[2012]23号)下达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柳城县等12个县(市、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程(试行)》、工程数量要完成规划设计工程布局的总量要求、项目竣工后各单项工程应能发挥作用,并尽最大可能得到项目区受益群众的好评。

  项目经理:丁希云,注册编号:桂245070806275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天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18号

  中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设计内容为准)。

  报价金额:人民币贰仟贰佰肆拾叁万捌仟零壹拾捌元整(¥22438018.00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达到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要实现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国务院关于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国函[2012]23号)下达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柳城县等12个县(市、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程(试行)》、工程数量要完成规划设计工程布局的总量要求、项目竣工后各单项工程应能发挥作用,并尽最大可能得到项目区受益群众的好评。

  项目经理:蒋海平,注册编号:桂245070805881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祥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19号

  中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设计内容为准)。

  报价金额:人民币贰仟贰佰贰拾柒万捌仟壹佰柒拾陆元柒角伍分(¥22278176.75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达到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要实现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国务院关于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国函[2012]23号)下达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柳城县等12个县(市、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程(试行)》、工程数量要完成规划设计工程布局的总量要求、项目竣工后各单项工程应能发挥作用,并尽最大可能得到项目区受益群众的好评。

  项目经理:李江华,注册编号:陕161101105219

  七、说明: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小李

  电 话:0773-6222883、6224208

  地 址:兴安县银杏路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 系 人:黄 工

  电话:0771—2801938

  传真:0771—2821089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220651

  招 标 人: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日期: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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