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扶绥县柳桥镇岜留村等13个村土地开垦项目B片施工招标公告

2015-12-22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扶绥县柳桥镇岜留村等13个村土地开垦项目B片 (项目编号: GXKLCZG2015049)已获崇国土资函〔2012〕304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崇左市扶绥县柳桥镇岜留村等13个村土地开垦项目B片

  建设地点:扶绥县柳桥镇

  建设规模:项目总实施规模467.77公顷,总投资414.2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26.08万元

  招标控制价:叁佰贰拾陆万捌佰元整(3260800.00元)

  要求工期: 9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17号文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 )文件中推荐的施工企业以及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警示约谈会议纪要》(2013年11月5日至7日约谈)的违约单位(除违约单位项目已整改完毕通过竣工验收,并出示相关佐证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资料购买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1日~ 2015年12月25日(按实际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4.3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专职投标员和项目经理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由其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下证明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6)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8)有效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有效的职称证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9)有效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证书复印件;(10)有效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最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账单凭证复印件;(11)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4.4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印刷费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为2016年1月12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地点为: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1月12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地点为: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7.网上查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崇左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及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崇左分部

  地址:扶绥县松江街22号 地址:崇左市新城路汇金现代城10栋临街二楼

  联系人:卢工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7524768 电话:0771-7961688

  传真: 传真:0771-7961688

  监督单位:崇左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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