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螺河东路一期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1-03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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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螺河东路一期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丰市螺河东路一期市政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勘察设计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陆丰市螺河东岸,螺河东路一期起点接新324国道,终点接现状广汕公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50km/h,红线宽约80m,道路全长5.05Km。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324国道至广汕公路之间路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物探、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后续服务工作。

工程内容: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桥涵、沿线给排水(防洪)、电力电信、燃气、照明、绿化及交通等市政配套设施,其中给水及燃气管道预留孔位。

2.3工程最高限价:1033.0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230.56万元,工程设计费:802.44万元(勘察设计费以陆丰市财政局审核为准);

2.4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其中:勘察设计阶段为6个月,施工阶段为24个月,以上时间不含各阶段政府审批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 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以上。

  (2)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道桥高级工程师;

  (3) 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主办方必须具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投标报名。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1凡有意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合体投标人由主办方派出)于2018 1  3 日~2018 1  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持报名资料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5.2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须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核查):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派授权代表报名时需提供);③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职称称复印件);④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格式可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下载)。

5.3 为保证本工程勘察设计按期完成,防止工程勘察设计挂靠情况,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的主办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建设单位签署投标申请人承诺书(如委托人必需带委托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书原件),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本投标承诺书原件。

5.4 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建设报》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人:    翁先生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500083599       话:  18826236949                  

                                                  期:     2018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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