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大道花地立交、花地大道龙溪立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1-04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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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村大道花地立交、花地大道龙溪立交大中修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芳村大道花地立交、花地大道龙溪立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1.1.2工程位置:荔湾区芳村大道花地立交、花地大道龙溪立交

1.1.3设计范围:

芳村大道花地立交(跨越芳村大道)桥梁加固,桥梁全长240m,桥宽16米,最大单跨30米,建设内容为桥面铺装维修、桥梁结构裂缝处理、桥梁支座更换、桥墩加固、附属结构修补等。

花地大道龙溪立交主线桥全长539米,最大单跨26.5米,桥宽16米,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桥面铺装维修,桥梁结构裂缝处理、附属结构等的修补、桥梁支座更换等。

芳村大道花地立交、花地大道龙溪立交测量范围:EGPS测量、四等水准测量、图根点测量、0.2平方公里的1:500地形图测量、建构筑物细部点测量、桥梁现况测量、线高净空高测量、其它小型工程测量等。

1.1.4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公共配套设施工程、■按现场实际情况需要设计的其他内容。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7]754号、穗发改[2017]656

1.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

芳村大道花地立交(跨越芳村大道)桥梁加固,桥梁全长240m,最大单跨30米,建设内容为桥面铺装维修、桥梁结构裂缝处理、桥梁支座更换、桥墩加固、附属结构修补等,本项目工程费用限额3000万元。

花地大道龙溪立交主线桥全长539米,最大单跨26.5米,桥宽16米,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桥面铺装维修,桥梁结构裂缝处理、附属结构等的修补、桥梁支座更换等。本项目工程费用限额1312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1.2.6申请人委派的道路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申请人如不同时具备第1.2.3(1)(2)点资质方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由1名具备上述第1.2.3条(1)点中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方由1名具备上述第1.2.3(2)点勘察资质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130930分至2018191600分,(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1.3.1.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最终费用按财政评审为准)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花地立交为110.98万元,龙溪立交为52.33万元。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花地立交为8.28万元,龙溪立交为19.05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4.4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见附录要求。

1.5    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1807422

        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

1.6.7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1.7   招标人

1.7.1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

1.7.3联系人:吴工

1.7.4电话(手机)号码:020-81807422

1.7.5传真号码:020-81637412

1.7.6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名称: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中景大厦2312

1.8.3联系人:游工

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3634175

1.8.5传真号码:020-83634176

1.8.6电子邮箱:357952173@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3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3

1.10.4 传真号码:020-28866203

1.10.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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