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交通运输局腾冲(中和)至猴桥(中缅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和腾冲机场公路勘察设计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2016-01-08 15: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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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交通运输局腾冲(中和)至猴桥(中缅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和腾冲机场公路勘察设计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一、2016年1月7日发布的腾冲市交通运输局腾冲(中和)至猴桥(中缅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和腾冲机场公路勘察设计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TCJC2016-01)公告中, 供应商资格要求由“1、 谈判供应商须是在腾冲市注册或已在腾冲市备案,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在近三年内代理过勘查或设计类项目至少各一项。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在近三年内代理过公路勘查类项目至少一项,公路设计类项目至少一项。

3、在腾冲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在腾冲办公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四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2016年1月7日发布的腾冲市交通运输局腾冲(中和)至猴桥(中缅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和腾冲机场公路勘察设计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TCJC2016-01)公告中,

1、报名时间由“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由“报名单位最迟于2016年1月11日下午17时00分以前交付到我中心指定账户”更正为“报名单位最迟于2016年1月12日下午17时00分以前交付到我中心指定账户”。

3、谈判回函文件投递截止时间由“2016年1月12日9时00分”更正为“2016年1月13日9时00分”。

4、谈判时间由“2016年1月12日9时00分”更正为“2016年1月13日9时00分”。

三、原腾冲市交通运输局腾冲(中和)至猴桥(中缅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和腾冲机场公路勘察设计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TCJC2016-01)文件中,第二章第二点本次谈判的总体要求由:“1、 谈判供应商须是在腾冲市注册或已在腾冲市备案,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在腾冲注册或在腾冲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2、在近三年内代理过勘查或设计类项目至少各一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选择代表性的提供--评委会现场核查为虚假材料时,视为骗取中标行为,同时按废标处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更正为“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在近三年内代理过公路勘查类项目至少一项,公路设计类项目至少一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选择代表性的提供--评委会现场核查为虚假材料时,视为骗取中标行为,同时按废标处理。

3、在腾冲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在腾冲办公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四人。并提供在腾冲固定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在腾冲办公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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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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