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徐州市区2015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及外业调查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项目编号:徐采谈T(2016)005】

2016-01-08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徐州市区2015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及外业调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2.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80号
3.联系方法:电话:13775898987
4. 采购项目联系人:董士玲 电话:13775898987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南三楼 邮编:221003
3.联系方法:周媛媛 电话:0516-85587207、85733150
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二科 周媛媛 电话:0516-85587207、85733150
三、项目编号:徐采谈T(2016)005
四、采购项目
1.名称:徐州市区2015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及外业调查
2.数量:一项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土地调查条例》第六条,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通过变更调查及时更新调查数据,保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现势性,确保土地数据与实地保持一致。用于2015年度市区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图斑外业调查、地类核实、面积测量和数据整理工作。待项目通过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徐州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后支付项目总金额30%,剩余项目总金额7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徐州市国土资源局使用6个月无问题后,付清余款。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8万元整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涵盖: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
3、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涵盖:互联网地图服务。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审查标准、方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九、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以本《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为准。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应当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提供原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发证(登记)机关证明其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含公告发布当日))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一日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②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3、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
A、提供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业务范围涵盖: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
B、提供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业务范围涵盖:互联网地图服务;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格式附后)。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 下午 5: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上午 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3、请在每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注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徐采谈T(2016)005
(2)供应商的联系人,移动电话
(3)页码和总页数
4、接收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刘芳 电话:0516-85830927,85935009。 传真:0516-85830927。
5、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站《操作指南(网上登记、报名、下载操作说明)》(以下称《操作指南》),如不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资格审查日期、地点:由谈判小组确定。
十三、特别说明:
只有通过网上报名,并经谈判小组确定的供应商才能下载谈判文件,是否被确定,由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项目联系人通知。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六年一月八日
附: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徐采谈T(2016)00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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