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周边及慧谷西区市政道路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01-08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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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周边及慧谷西区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375号批准,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现对体育馆周边及慧谷西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体育馆周边及慧谷西区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390783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66083281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体育馆周边新建道路、慧谷西区改扩建道路2个子项目,项目估算投资须控制在45297.18万元以内,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估算投资

1

体育馆周边新建道路

新建体育馆周边片区规划横一路、规划纵一路、规划纵二路和规划纵三路4条城市支路,道路长约134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等。

估算总投资6227.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5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9.56万元,预备费461.27万元。

2

慧谷西区改扩建道路

慧谷西区现状广生路、广意路、广兴路、大涌路4条道路(环市大道至金岭南路路段)升级改造,道路长约34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综合等。

估算总投资39070.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471.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11.99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2086.69万元,建设用地费10899.7万元。

注:其中广兴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4)创优工作:为实现本项目设定的创优目标所需完成的所有工作。

5)其他:

1)BIM技术运用: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利于BIM建模及辅助优化设计工作、施工管理工作。

2)概预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3)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4)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7853.22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228.22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808.71万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26816.29万元。

六、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29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月29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

4、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注:(1)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进行查询。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凭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两份(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5、招标文件费500元,其他资料费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在报名登记时需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5.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主办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主办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或EPC方式或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中标价1850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并同时需提供业绩相应的纸质文件,若纸质文件与库内上传件出现不符合的情形,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其资质按承接该工程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项目负责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业绩、注册资本及营业额、企业获奖、企业信誉、企业社会贡献评价等指标,施工部分以主办方为准,设计部分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如有多个设计任务承担方,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计算上述指标的主要成员一方);其余人员、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次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78303

       址:广州南沙区凤凰大道南沙体育馆101门A105室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2《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按照招标人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附件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查询受理单位:人民检察院

二、递交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查询方式: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四、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范本

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设计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将于                          县(区)参加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盖章)

 

    日


附件2: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十、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主办方):

           (成员方,若有):

           (成员方,若有):

     


附件3: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各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主办方(仅限填写一家单位)。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为整个项目的主办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任务,还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是否多个设计任务承担方:

□是,    (单位名称)  为设计主要成员方(设计部分资审及评标环节,其设计负责人、业绩、企业获奖、企业信誉等指标以设计主要成员方为准)。

□否。

请在□内打√选择并填写对应内容。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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