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河东工业区标准化厂房扶贫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6-01-18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2.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河东工业区标准化厂房扶贫项目建设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823号文)及五华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华府办函2017】259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华县扶贫开发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统筹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华县河东工业区起步区南部,以畲华高速公路为分界线,东部片区至S120省道(梅华公路),西至黄湖水库,北至油田大道

2.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7栋标准厂房,建筑层数为5层,首层层高6米,标准层层高4.5米,建筑高度24米,总建筑面积63694平方米,容积率1.79,建筑密度42.32%。整体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4栋标准厂房。建筑层数为5层,首层层高6米,标准层层高4.5米,建筑高度24米,总建筑面积31424平方米;二期建设3栋标准厂房,建筑层数为5层,首层层高6米,标准层层高4.5米,建筑高度24米,总建筑面积3227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厂区道路工程以及设备安装工程。

2.3招标参考价:25536.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24146.95万元,工程设计费:992.22万元,工程勘察费:396.89万元)。

2.4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150日历天;一期施工工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期施工工期为1年(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标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省内企业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上公开发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

注: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详见本公告附件1);

6)设计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设计项目负责人另须提供职称证书(详见附件2);

7)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料);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如企业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3)

10)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

11)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详见本公告附件4

12)省内企业须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须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各方资料盖各自公章),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须同时递交原件核对,由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到现场报名。

5.2报名时间:2018 1  23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

5.3招标文件的获取:t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8年1 24 日至 29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123建设大厦第四层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为2018 2  12   9:30   ,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扶贫开发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华一东路1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33544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123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826653331               

   日期:2018 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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