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地河东岸北出口到东漖大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6-01-19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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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地河东岸北出口到东漖大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花地河东岸北出口到东漖大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花地河东岸北出口东侧至东漖大桥路侧绿地

1.1.3  设计范围:花地河东岸北出口到东漖大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内容:对长度约4.3公里的花地河东岸沿线生态景观园林进行改造,包括乔灌木、绿化修剪,乔灌木、地被种植,节点园建等,面积共约946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48.85万元。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 。

1.1.5  项目批准文件:荔发改投资[2017]296号文

1.1.6  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1.1.7  建设规模:对长度约4.3公里的花地河东岸沿线生态景观园林进行改造,包括乔灌木、绿化修剪,乔灌木、地被种植,节点园建等,面积共约946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48.85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

管线探测)、■方案细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

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风景园林或园林类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122930分至201812616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9.91万元。(最终费用按财政评审为准)

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1,复杂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不分专业);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下浮幅度为0-20%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    万元;

评审排序第3    万元;

评审排序第4    万元;

评审排序第5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81807422,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1.6.7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1.6.8  中标候选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备案条件之一。

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方式如下:

(1) 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资料

1、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写明事由;(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见本规定第4项内容)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个人查询的,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委托证明,以及附上委托人、受委托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下查询内容

1、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2、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3、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3) 注意事项

1、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申请的事由应用查询结果,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项,不得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

登录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官网(www.lwqjcy.gov.cn),见“检察院信息互动平台”内“行贿档案查询”,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

1.7.3 联系人:吴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1807422

1.7.5 传真号码:020-81637412

1.7.6 电子邮箱:  /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10、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11号颐和大厦A12706

1.8.3 联系人:梁小姐、陈先生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842351

1.8.5 传真号码:020-83843350

1.8.6电子邮箱:qdzxgs@163.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4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1561896

1.10.4 传真号码:020-8156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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