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23线阳山沙坪至岭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1-26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国道G323线阳山沙坪至岭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粤发改交通函【201525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远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国道G323线阳山沙坪至岭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1577

地址:清远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763-6896599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2号汇景名居B栋3102室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0763-3361122

三、建设地址:清远市阳山县。

四、项目概况(注:影响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工程规模):项目起于清远市阳山县沙坪(与韶关市交界处,对接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路线往西经佛仔坳、摇水坑、新村,在坑口与旧路相接后,沿旧路改造,终于岭背,路线长约24.9公里。全线设大桥500米/4座;中小桥692米/12座;隧道270米/1座。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沙坪至摇水坑段约6.9公里,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考虑提高行车安全需要,增设硬路肩,路基宽度10米;摇水坑至坑口段约11.5公里,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米;坑口至岭背段约6.5公里,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周期: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2.1招标内容:包括地质钻探、初测、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清单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所需图纸、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

2.2招标控制价:14441408.00元。(有效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95%)

3、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时间:30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中央及省专项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2、开标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任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并在人员、信誉、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为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4、投标人近5年(201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二级公路以上(含二级)新、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里程累计不少于100公里(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5、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项目公告日期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名。

6.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人。

6.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格合格条件,不作为资格不合格的依据。

②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3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公路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71577

        址:广东省清远市公路管理局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登载,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与本工程项目有关前期资料(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可在本招标公告发出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项目前期资料20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63-337157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763-689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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