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水荫横路19-41号大院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16-01-28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天河区水荫横路19-41号大院微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天河区水荫横路19-41号大院微改造项目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19-41号大院,东临广州大道中,南邻水荫横路,西临广东舞蹈学校,北临广州市广东演艺中心大剧院及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1.2.3  工程范围: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19-41号大院微改造,包括房屋建筑本体部分:社区部分建筑增加楼栋门;对损坏楼栋门进行更换;增加门禁系统;完善社区监控系统;完善楼道照明系统;修补楼道、楼梯破损部分;完善楼道内“三线”;对楼内排水、雨水管设施进行修复更换;规范楼宇防盗网;规范遮阳及防护设施;对建筑外立面存在残缺、脱落、破损进行修复;完善空调机位摆放;规范小区内建筑物外立面。小区公共部分问题:社区内有部分挡土墙、围墙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缺乏美观的部分进行改造;社区内电力线、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室外三线进行改造;社区内排水管网、化粪池,供水管,雨污管网室外“三管”进行改造;社区室外消火栓、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对公共部分照明设计老旧布点不足进行改造;对社区内的行车道、人行道和停车位进行改造;整改附属建筑和违章搭建;完善社区内垃圾收集点;改造社区内公共空间的标识、休闲区、宣传栏、快递服务设施;社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改造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天发改函[2017]823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工程建安费限额:项目总投资176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44.56万元;

1.2.8  招标内容(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报建报审配合、招标投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工程结算配合、质量保修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施工日期按业主要求,具体以业主的通知为准。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建筑工程)丙级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3

1.4.7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8        日至2018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窗口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份。

1.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1.5.1.3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1.5.1.4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5.1.5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1.5.1.6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招文附录13)一式三份。

1.5.1.7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联合体投标的,需各方加盖公章,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8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6.2  集合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0.08万元(暂按本工程立项总投资:1766.3万元为基数)

工程计费系数: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收费结算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概算计取。

1.7.3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4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    万元;

评审排序第3    万元;

评审排序第4    万元;

评审排序第5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7日内完成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批准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洪工

电话:020-3728992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36号沙河街道办事处

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36号沙河街道办事处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7289925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电子邮箱:  /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2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851835

1.11.4 传真号码: 020-83851835

1.11.5电子108617349@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095

1.12.5 网址: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00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5536908

1.13.4 传真号码:020-85536908                  

1.13.5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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