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沧联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2-06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南岗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沧联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岗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沧联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

1.1.3  设计范围:河涌截污及农村污水治理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水利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加快推进沙步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八个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南岗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估算项目总投资10283.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56.9万元,预计勘察设计费约566.25万元;沧联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估算项目总投资5553.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55.61万元万,预计勘察设计费约295.6万元。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预计发包价约861.85万元。

1.1.7.1  建设内容:

1)南岗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对南岗社区内的管网进行完善,鱼塘进行清淤,新建d500HDPE管道长约7012m,新建d500钢管长约350md800砼管长约505m,清淤约26000m3

2)沧联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对沧联社区内的鱼塘进行清淤及生态修复(初步估算约为86758m2),新建d500截污管道长约300m,新建d200PVC管道长约100m,对村内暗涵及管道进行清淤长约7km,新增节制闸1座,改造拍门1座。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③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或水利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市政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或水利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2.6 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水利设计业务的单位需通过上述终审手续)

1.2.7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内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8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9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10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11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26930分至201721016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4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4  本项目从发布公告第一天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本项目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

工程勘察费收费暂定为:南岗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35.71万元;沧联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122.77万元。投标人勘察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①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价以黄埔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②工程测量费及工程物探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0%计取(其中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价以黄埔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1.4.2  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收费暂定为:南岗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330.54万元;沧联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172.83万元。投标人设计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基本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费下浮率5%,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报价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价以黄埔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1.4.3投标人根据收费标准自行报价(报价不参与评分)。本项目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本项目不提供电子地形图。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183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B222

1.6.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还有民营经济报(或其他法定报纸)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B222

1.7.3 联系人:翟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378990

1.7.5 传真号码:020-82378990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1.8.3 联系人: 陈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8036572

1.8.5 传真号码: 020-38036642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4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000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B220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37899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