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土建工程(第01合同段)-招标公告

2016-02-07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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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土建工程(第01合同段)

1.招标条件

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土建工程(第01合同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粤发改交通函[2016]18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土建工程(第01合同段)

2.2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3项目基本概况及建设规模:

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起于美的大道,经北滘新城、陈村新城后,接入广州南站,并与佛山三号线、十一号线,广佛环线换乘。线路全长约13.447km,共设8座车站,其中换乘站3座。平均站间距1.727km,设一处停车场(益丰停车场);停车场内设主变电所1座。

益丰停车场选址位于潭州水道西南侧,规划益丰路西侧地块,出入场线从美的大道站站后接轨;益丰停车场承担7号线西延线列车三月检、双周检、列检和停放,设20个停车列检列位、2个周月检列位,停车场上盖开发,首层盖板纳入停车场工程同步建设。上盖范围主要涵盖整个股道区,盖下单体包括:停车列检库、周月检库、工程车库、辅助生产楼、洗车机及控制室、污水处理站、牵引降压所、材料堆场、垃圾站;非上盖区包含综合楼(运转办公)、主变电站、地铁派出所、篮球场。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范围:包括益丰停车场和出入场线(含停车场±0.00以下部分、停车场±0.00以上部分及出入场线区间)的土建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工程修复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路基专业(地基处理、路基填方、挡土墙、U形槽、河涌改移、监测);站场专业(站场土石方、道路工程、站场排水、站场围蔽);房建结构专业(1+3 号楼、号楼、门卫室、污水处理站、洗车机及控制室、牵引降压变电所、运用库、垃圾站、生产辅助用房土建、盖板土建);盖板屋面(不含排水及种植土绿化);场外临时道路;停车场白蚁防治、全线车站区间白蚁防治;综合管沟;防雷接地;质量安全体验馆;出入场线(明挖区间土石方、围护结构、基底加固、支撑体系、主体结构、防水、监测);管线迁改、110kv电力迁改、军用光缆迁改、绿化迁改(不含乔木迁移)、交通疏解(不含场外临时便道),不含地面市政设施的拆除、迁移及恢复。

注:

1、本项目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有关设计图纸以及相关招标文件说明。

2、本项目招标范围还包括:

(1)各种预埋。

(2)工程开工所需的各项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政府规定由建设方承担的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建(构)筑物拆迁。

(4)组织整体竣工验收及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工作:负责组织、收集、整理、归档并提交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施工及发包人分包其它专项工程的施工图纸、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资料),工程资料的质量及份数必须达到广东省、顺德区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由此所产生的工程资料编制费及报送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5)施工配合服务:包括与停车场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的施工配合服务、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专业工程配合服务、与本停车场相邻标段工程的配合服务等工作。

2.4.2本项目规模

益丰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10019.9平方米(其中主变电站建筑面积为894平方米,不纳入本工程范围),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05111.8平方米(包括白地建筑面积28970.4平方米,盖下停车场建筑面积24136.0平方米,其他盖板投影建筑面积5200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08.1平方米。停车场综合楼为地下一层,地面十一层的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30648.7平方米(含地下4908.1平方米)。

本项目的停车场软基处理工程、站场及路基工程(两项的主要工程量约为:回填土方28.1万方、地基处理管桩17万米);改移河涌(主要工程量约为:改移河涌总长1100米);U型槽 320米。

本项目出入段线主要采用明挖工法,出入段线明挖段751.591米。出入场线设计工程设计范围为:出段线(CCK0+000.0~CCK0+725.000)、入段线(RCK0+000.0~RCK0+734.000)及站前区间(Y(Z)CK-10-10-540.289~Y(Z)CK-10-562.380)。

2.4.3本项目各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如下:

序号

单位工程

招标控制价(元)

备注

1

益丰停车场

752111991.62

不含暂列金额

1.1

路基工程

163383940.27

不含暂列金额

1.2

站场工程

17559033.03

不含暂列金额

1.3

结构工程(含白蚁防治)

559093516.47

不含暂列金额

1.4

场外便道工程

11288559.00

不含暂列金额

1.5

电力迁改工程

786942.85

不含暂列金额

2

出入场线明挖区间(起点~美的大道站区间)

232525877.56

不含暂列金额

2.1

区间土建工程

197246721.75

不含暂列金额

2.2

给水管线迁改工程

1110979.14

不含暂列金额

2.3

110kv电力迁改工程

34168176.67

不含暂列金额

3

顺德广珠路白陈路口至陈碧路口段军用光缆迁改工程

1556337.15

不含暂列金额

4

暂列金

49309710.31

暂列金额

标段总价(含暂列金额)(1+2+3+4)

1035503916.64

含暂列金额

 

 

注:投标人的总投标报价及各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拟定27个月(具体工期以审定的施工图纸计算的为准);计划开工时间暂定为2018年3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0年6月。

2019年7月具备铺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进场作业条件;2019年8月完成所有房建工程的结构施工(含盖板);2020年6月底,停车场三权移交运营,承包人应能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之内开工。

2.6承包方式: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综合单价包干及部分合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当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满足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工伤频率控制在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指标要求范围内(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1)或(2)的资质:

(1)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两个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建市[2014]159号文,建筑工程等同于房屋建筑专业。(接受联合体)

(2)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工程专业类别中,同时具有任意1类专业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另外2类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不接受联合体)

4.2.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仅对以4.2.1(1)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数量不超过2个。

4.2.2.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含任一成员

4.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派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土建类 专业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2017年8月~2018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原件放于投标文件的正本中。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即项目总工,下同)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派出

4.6.1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土建类 专业 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2017年8月~2018年1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负责人(安全主管)的要求:专职安全负责人 1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派出

4.7.1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即 20178月至 2018  1月)为专职安全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原件放于投标文件的正本中

4.9  对投标人拟派副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的要求(可由项目负责人兼)(联合体投标的,副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派出

4.9.1 对拟派副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9.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副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9.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2017年8月~2018年1月)为拟派副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9.4拟派副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副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拟选派的副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该投标副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本项目的副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10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 3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员可由联合体各方派出

4.10.1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10.2均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即 20178月至 2018 1月)为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11  本项目为广州地铁7号线的延长线,相关技术标准需与广州地铁7号线对接,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且报名时在处罚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1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

    2012年1月至今在国内承接过1项建安金额不小于1.0亿元地铁(必须含车辆段或停车场土建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注:应提交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要求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4根据之前7号线一期西延顺德段土建标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已约定顺德境内土建中标单位不能再中标的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约定执行且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15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联合体投标的,含任一成员)。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4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4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5 招标文件经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6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先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

5.7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后第3个工作日。

6.投标担保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人须提供)、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7.5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佛交〔2015〕666号)的规定,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建筑行业诚信登记管理制度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诚信登记管理制度。如果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的各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在相应的诚信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的,须在投标文件签署《接受诚信评价管理的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在相应的诚信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接受相应的监督和信用评价管理。《接受诚信评价管理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如已经进行信用评价平台登记备案,则提供信用评价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网页打印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为保证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的机械和人员的投入,获得本项目中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未竣工验收完毕前,将自动失去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后续其他土建施工标段(顺德境内的独立标段)(如有)的投标资格。

10.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为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顺江大厦四楼

联 系 人:曹先生、施先生、邓先生

电    话:0757-29893779、0757- 29893797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1511室

联 系 人:邓工、秦工、蔡工

电    话:020-83541707、83546223

电子邮箱:dengxwgz@foxmail.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电话:0757-22836713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