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 遂发改[2017]88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对遂溪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一、工程名称:遂溪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
二、招标单位: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9-77663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叶小姐 联系电话:15099962686、18319099784
招标监督机构: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管电话:0759-7747570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预算总造价78335.21万元。
五、资金来源:项目公司自筹。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遂溪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模式)建设总规模7.07万m3/d,包括新建7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5个镇污水处理,完善14个镇污水管网,建设15个镇1195个自然村1033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升33个示范村人居环境。其中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1.04万m3/d,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0.42万m3/d,新增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DN300-DN600)总长约93.23公里;新建1033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点,服务1195个自然村,总规模5.61万m3/d。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3、监理范围:本工程所列出的工程规模和监理工程范围对应的施工图(含施工期的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保证完整性所必要的附加工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规划测量验收等工作)。
4、招标控制价为: 人民币 721.37 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 23时 59 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2 月 26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3 月 2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本工程的资料不接受邮购。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市政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详见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异议受理电话:0759-7747570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 :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 2 月 8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遂溪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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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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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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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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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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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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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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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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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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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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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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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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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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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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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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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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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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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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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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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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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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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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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类似工程是指“第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的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投标项目名称:遂溪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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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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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年1月1日至今工程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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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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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须按要求附加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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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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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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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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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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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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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或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的信息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原件备查只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但须确保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注明核对原件的择优评分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部分或原件不齐视作该项不计分。
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只作为择优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四:
项目名称:遂溪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
序号 |
项目及权重分数 单位名称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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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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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企业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奖情况(50 分) |
小计 |
企业资信证明 (50分) |
小计 |
小计 |
总计 | ||||||
类似工程业绩 (30分) |
类似工程获奖业绩(20分)。本项最多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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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认证 (10分) |
守合同重信用(30分) |
财务状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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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奖 |
市级奖 | ||||||||||
每项得30分,最多得30分。 |
每项得20分。 |
每项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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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分;没有得0分。 |
2000年至今被评为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单位,连续15年(含15年)以上得30分;连续10年(含10年)以上15年以下得20分;连续10年(含10年)以下得10分。 |
2016年无亏损的得10分,亏损的得0分。 (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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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2、获奖业绩:以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日期为准;国家级指鲁班奖、詹天佑奖、 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省市级奖指:省、市优良样板工程,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省、市施工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奖项。(同一项目奖项可累加)
3、择优评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部分视作该项不计分。
4、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