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员工生活配套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02-11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员工生活配套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增开函[2017]54号、增开函[2017]62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促进中心现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员工生活配套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员工生活配套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促进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020-8260628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020-8271152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强路南侧、新和北路西侧。

四、项目概况:项目占地总面积约119.823亩,按照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约21.5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宿舍楼、商业楼、配套公建、文体中心、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架空层以及区内道路、园景绿化、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  JG2018- 0314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规模:负责本项目设计与施工工作。项目占地总面积约119.823亩,按照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约21.54万平方米。

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土壤氡浓度检测)、工程设计(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星绿色建筑设计及评价认证、室内装修效果图绘制、竣工图编制及建设过程的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包括清表、土方工程、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工程(含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建筑结构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园林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厨房工程、标识导向工程、环保验收检测、水质检测等)至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代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6)现场六通一平(道路、供电、给水、排水、通讯、燃气,场地平整)。

4、投资总金额约为109220.39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93382.78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90866.38万元;勘察设计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2516.40万元。

计划工期:712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112日至2018212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递交投标文件及报名开始日期:20182129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及报名截止日期:20182121100分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2121100分至20182121200分

开标时间:20182121100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少于3个投标申请人)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108)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报名手续: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②公告附件一要求提交的资料。

2.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4.14.2点资质:

4.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4.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4.1.2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4.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如投标人不具备燃气工程、用水用电等专业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在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将燃气工程、用水用电等专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中标额30000万或以上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取自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需提供库内网上打印页、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说明:“诚信档案(A类)”是指诚信档案(勘察A类、设计A类、施工A类),且均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分工,其相应的勘察A类、设计A类、施工A类应在有效期内。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勘察设计费用及投标经济补偿。

1、本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2516.4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土壤氡浓度检测以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所有专业的报建图设计(如果需要)及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的设计工作,以及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费,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设计费结算按合同约定。其中设计工作内容权重:方案设计阶段占15%、初步设计阶段占20%、施工图设计阶段占50%,施工阶段占15%

注: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0

2、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十五、工期

1、勘察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所有外业工作,提交全部正式工程勘察成果资料。

2、设计工期: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报建文件的编制工作;

2)完成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报建文件审批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3)初步设计技术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4)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5)施工图审查完成后60天内完成概算编制工作并且报发包人审核。

3、施工工期: 670 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合格及移交工作,从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

注: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促进中心;电话:020-82603963 ;地址:增城市新塘镇香山大道2号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促进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期:2018 1 11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员工生活配套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

 

网站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企业资质证书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

 

网站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网站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

拟委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信息

 

网站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9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网站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

10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网站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

11

拟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

 

相关证书复印件并盖主办方公章

 

须提交书面资料

12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中标额30000万或以上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

 

网站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3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单位须提供)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4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报名时投标人需将序号2至序号14的资料装订成一册提交。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员工生活配套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致: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促进中心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及设计优化等工作。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本项目的勘察及勘察优化等工作。

注:如有其他联合体成员可按联合体成员格式扩展。

                                 签订日期: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 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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