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大厦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16-02-15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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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大厦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粤传媒大厦勘察设计服务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琶洲AAH040246地块

1.2.3  工程范围:  粤传媒大厦,预计建设一幢大楼,地址位于海珠区琶洲街道琶洲AAH040246地块,总占地面积443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约58059平方米,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约55350平方米,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约27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50,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71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05-85-03-008022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177256.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72505.5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910.28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14595.31万元)。

1.2.8  招标内容:粤传媒大厦(含红线范围外附属扩展的用地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含效果图)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地区城市总设计师)关于城市设计方案的沟通及报批(不少于三个方案及对应的建筑模型),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阶段综合管线BIM数据模型、以上阶段的设计修改、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各项报批报建手续、编制竣工图、编制满足规划验收的所有设计资料。

(一)勘察内容:负责本项目(含红线范围外附属扩展的用地范围),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岩土工程的详细勘察工作及相关报告文件;(2)地下物探测(含管线探测);(3)超前钻(如需)。

(二)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本项目(含红线范围外附属扩展的用地范围)所有建筑、结构、钢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人防、消防、基坑支护、道路、供水(不包括自来水公司负责部分)、燃气、排水、园林景观(含园林机电)、强电(含永久供电等,但不含由供电部门建设部分)、弱电(含5A标准智能化等)、室外广场、停车场、交通设计(含交通评估报告)、标识系统、泛光照明设计、玻璃幕墙(含门窗)、擦窗机、小市政、零星工程、电信接入等配套设施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等;

2)负责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及盖章出图;

3)负责本项目的一次及二次(精)装修设计(含装修机电);

4)负责项目的建筑节能、环保及绿色建筑等专项设计, 绿色建筑的设计备案及申报认证、协助业主申报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工作;

5)负责协助业主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建筑方案报建(含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地区城市总设计师)关于城市设计方案的沟通及报批)、人防报建、人防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

6)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线平衡设计和协助业主办理规划报批;

7)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深基坑审查、超限审查、初步设计审查、节能审查、幕墙审查)及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各设计阶段不少于三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用;

8)负责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分析工作;

9)负责规划用地涉及的周边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协调工作;

10)竣工图编制;

11)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造价文件编制(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及设计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拆除、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技术配合工作(含招标工作、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报建配合工作(含综合管线、建筑方案、施工图、各专项设计等),并对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深化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并盖章出图配合顾问公司(如有)对相关设计问题及方案及时跟进及协调。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7 5 月,竣工日期为 2020 6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1.4.2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含本日),即 2017 2 21 日至 2017 2 27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少于5日。自本公告发布结束之后开始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30天。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1.7.1 本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367万元(含投标经济补偿费1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2万元,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4/米;工程设计费(含编制竣工图)最高投标限价为1355.8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工程设计费中的10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最终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15日内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 4 万元;

评审排序第3 3 万元;

评审排序第4 2 万元;

评审排序第5 1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经评审有效方案不足5个,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3.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7.4  设计费结算以有资质机构审核后的初步设计概算价为基数结合投标报价工程设计费率进行结算。

1.7.5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得高于104/米,该单价应包含全部费用成本、利润和税金,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工作。发包人将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对于超过深度要求的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本项目暂估工程量为1080,已包含因工程设计需要的超前钻工作,本项服务内容最终结算金额不得高于11.2万元。

1.7.6 工程测量费用根据2002年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2009年财政部及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计算。

1.7.7 如果政府批复的规划设计依据与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依据不符,由此而产生的设计修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设计费总额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另外,如果由于顺应市场及使用需求及对功能要求改变而产生的规划、设计的变更及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后,也必须完成设计修改,不再另外收取设计修改费用

1.7.8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费、方案设计费、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概算编制费、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施工阶段技术人员驻场费、竣工图纸编制费等费用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5个工作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建文件,并在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8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招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9.7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9.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 谭毅刚

电话:020-81163586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

1.9.9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1163586

1.10.4传真:020-83569332

1.10.5 电子邮箱: ycxmb@gdgzrb.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流花路73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6234265 

1.11.4 传真号码: 020-86669469

1.11.5电子邮箱:gz86669169@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4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9885682

1.13.4 传真号码:  020- 89885682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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