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生产科研大楼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2-16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海格生产科研大楼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开发区联和街道科学城海云路88

1.2.3  工程范围: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拟建一栋单体建筑物,主要用于重要产品的生产研发。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城规用地字(2004)第64 

1.2.5  项目批准文件: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16-39-03-002957

1.2.6  资金来源: 自 筹 资 金

1.2.7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人民币 119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人民币42000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人民币 77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工程物探、管线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园林景观、市政、给排水、人防工程、交通工程、燃气、永久用电、基坑、护坡、智能化、电气、太阳能、光导系统、绿色建筑等本项目所有专业,并负责所有专业的咨询、评审及申报工作(直至完成申报取得相关批文为止);若该项目需要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需结合《广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穗府92号令)和《广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14]135号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并负责所有专业的咨询、评审及申报工作(直至完成申报取得相关批文为止),前述内容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设计费总价中,乙方不再另行收费。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7 1 月,竣工日期为2019    8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级或以上资质。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本项目不接受外资、合资企业投标。

1.4.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即2017 2 16 日至2017 2 22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6.2  集合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费用

 

1.7.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675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60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万元(投标时工程量暂按1250m计,由投标单位按钻孔深度以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自主报价,综合包干单价报价不大于120/米,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机械进退场等完成勘察工作的全部费用。结算价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勘探布孔图及钻孔进深须报业主单位核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3万元;

评审排序第32万元;

评审排序第41万元;

评审排序第51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本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9.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0-82085377   

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

1.9.8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82085377 

1.10.4 传真号码: 82085008 

1.10.5 电子邮箱: 18811842856@139.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

1.11.3 电话(手机)号码:83560819

1.11.4 传真号码:83560819

1.11.5电子cgjlywb_dy@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706   

1.12.4 传真号码: 020-82086760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开发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2206

1.13.4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3.5 网址:http://zb.gdd.gov.cn/ 

 

 

1.13.6 名称:广州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1.13.7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开发区香雪三路三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

1.13.8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0207

1.13.9 传真号码:020-82119309

1.13.10 网址:http://xzsp.gd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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