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投〔2017〕9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穗开发改【2016】78号),现对本项目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名称: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
二、招标人: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 庄工
联系电话: 82113432
招标代理: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882641923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1220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工程总投资:投资总额为12328万元,其中建安费9952万元,其他费用1789万元,预备费用587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只分一个标段。
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镇龙片区,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9534平方米,实际平整面积为平整面积约1191445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绿化等。其中,填土方约538825立方米,挖土方约1887797立方米,挖石方约307520立方米,排水沟(管)长约13410米,边坡支护及绿化约26174平方米,场地围墙约12240米,新建道路面积约1200平方米。
3、招标内容: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从代建单位取得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使用人使用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包括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具体细则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房地产开发、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投标人必须从2012年 1月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或以上的代建或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注:项目承接时间(2012年1月至今)是指如投标人提供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文件中的一种,以该文件下发日期或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则以文件下发或签订的最晚日期为准。项目总投资规模以政府部门批复或备案的相关文件或合同价或中标价为准。
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自2012年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代建或代业主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或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5、人员配置最低要求:①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②具有工程类职称的工程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③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1人,需提供会计师证书;④必须具有造价工程师1人,需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资格证或注册证或职称证书、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或聘用合同证明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
6、连续两年(2015、2016年度)盈利(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八、报名须知
1、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25日至2018年3月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 年2月2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 年3月2日(注: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名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从发布招公告第二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第1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3、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料文件将被拒绝。
九、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3、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正式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电话:020-82113432;
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07室。
十一、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的责任事故;在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资格审查文件资料要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资料要求 |
备注 |
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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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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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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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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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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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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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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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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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必须从2012年 1月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或以上的代建或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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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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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自2012年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代建或代业主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或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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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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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员配置表(需提供资格证或注册证或职称证书、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或聘用合同证明等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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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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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连续两年(2015、2016年度)盈利(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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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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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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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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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企业诚信档案打印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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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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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除不良记录名单外),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上述资料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3.本表需提供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资格证或注册证或职称证书、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或聘用合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