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港务分公司10仓南堆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港港务分公司10仓南堆场改造工程 已由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8-440116-55-03-00121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验收,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堆场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详见初步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① 近五年内(
① 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在近五年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近五年内(
① 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在近五年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报名窗口为准)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并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备注:办理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必须递交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盖有公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报名申请表的内容一致。同时提供申请表中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除资质证书应提供带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外,其余资料原件备查)。如若申请人为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户资料(含公司名称、国税号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和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式一;如申请人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三证合一的一照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报名窗口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0-83050986
传 真:/
招标代理: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3
邮 编:510730
联 系 人:罗工
电子邮箱: zbdl2008@126.com
电 话:020-82211756
传 真:020-82212796
2018年 2 月26日
附录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设计方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及主办和组织协调工作。
② (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
③ 若我联合体单位成为中标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收款的分工为: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