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桥梁施工监控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4315号、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项目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979号批复立项,现由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施工监控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位于广东省中部地区,是广东省高速公路规划网“二横”线——汕湛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省重点建设项目。路线起于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横槎村,与广河高速公路T型交叉,经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和龙山镇、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分别与大广、京珠、广乐等高速公路交叉,终点止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顺接汕湛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概算总投资约207.9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标准,路基宽33.50米,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计划2016年全面开工,2019年建成通车。
项目路线全长125.28公里,桥隧比为48.8%,设特大桥、大桥38618.34m/86座、中桥1124m/18座;设特长隧道8459.5m/2座、长隧道7816.5m/5座、中隧道4228.5m/6座、短隧道899m/3座;设互通立交16处(含1处预留);设管理中心1处、集中住宿区3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匝道收费站10处。
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清远市、广州市、惠州市。
2.2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桥梁施工监控范围如表0.1所示。
表0.1本项目桥梁施工监控范围和主要监控工作
序号 |
监控范围 |
主要监控工作 |
1 |
流溪河特大桥(100+185+100)m混凝土连续刚构桥 |
1.墩柱应力,2.主梁标高、应力、温度,3.主梁合龙前大气温度及合龙端标高变化的对应关系,4.支座反力,5.基础沉降等 |
2 |
北江特大桥(64+80+150+80)m混凝土连续刚构桥 |
|
3 |
北江特大桥(56+56)m混凝土T构转体桥 |
1.几何变形测量,2.应力测量,3.温度影响测量,4..称重试验监测,5.转体过程监测,5.支座反力,6.基础沉降等 |
施工监控服务期18个月(暂定),具体各桥施工监控服务期见下表1.2.
表1.2 施工监控预算编制范围及服务周期
序号 |
桥梁名称 |
监控服务期/月 |
1 |
流溪河特大桥(100+185+100)m混凝土连续刚构桥 |
18 |
2 |
北江特大桥(64+80+150+80)m混凝土连续刚构桥 |
18 |
3 |
北江特大桥(56+56)m混凝土T构转体桥 |
18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详见下表),同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1)。
标段 |
资质要求 |
1标:桥梁施工监控 |
1、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存在3.3(2)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持企业(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A座3楼
邮 编:510623
电子邮箱:huiqinggaosu@163.com
联 系 人:林云彦、钟爽、古广军
电 话:020-28129525、18126778376
传 真:020-28129525
招标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