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中小河流(第二期)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03-05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澳县中小河流(第二期)治理工程已由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投预[2017]27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经南澳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澳县中小河流(第二期)治理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澳县中小河流(第二期)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澳县各中小河流,治理河流包括云澳大溪、埔姜大坑、九溪澳大溪、赤石湾大溪、青澳大溪、南洋大坑、羊屿大坑、深澳大坑、西畔大坑、东畔大坑等10条河流,总长17.05km。建设内容为:对河流采用清淤疏浚及修建护坡、护脚等工程措施,修复河道行洪能力,河流平均清淤深度为1.0m-1.5m,清淤长度16.90km,护岸长度10.17km。总投资3586.12万元。
2.3工期:①设计工期: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日内完成;②施工工期: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水保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含牵头人),且只能由一家承担施工任务;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括:①广东省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③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或地质)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⑤造价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3.8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人持报名资料于2018年
3月6日至3月12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4.2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⑵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近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投标单位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复印件);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注册证或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⑹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⑺联合体协议书原件;⑻投标人声明;⑼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联合体成员均须盖章)。
4.3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水务局网站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澳县水库管理所   
地  址:南澳县后宅镇环城东路北面坑水厂内。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4-86814330传  真:0754-8681433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754-85861273 传  真:0754-85874173                                                                                   
2018年 3月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