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城隆兴路、人民路、中山东路片区路面升级
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龙川县城隆兴路、人民路、中山东路片区路面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7]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川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由龙川县政府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川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招标人:龙川县城市管理局。
2、工程名称:龙川县城隆兴路、人民路、中山东路片区路面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监理项目。
3、工程规模:龙川县城隆兴路、人民路、中山东路片区路面升级改造工程,改造道路总长约为8943米,包括隆兴路、人民路、中山东路等老城区主干道共十五条,改造面积为137570.5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铺设沥青路面、更换路缘石、完善交通标志、更换雨水口、修复损坏的排水设施等。工程概算为5576万元,工程监理费为55.76万元。
5、监理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6、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龙川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拟派本项目监理架构人员不少于3人(一人一岗),必须包括: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1名,市政类专业工程师2名。
5、拟派本项目监理架构人员必须是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本市企业在职人员默认为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在册人员。
6、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3、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建设项目相关资料每份 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市政类专业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河源市市外企业监理架构人员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监理架构人员在本公司缴交的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7、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8、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银行转帐凭证及收款收据,如为投标保函的则提交银行保函及投标保函凭证)。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法人委托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是法人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六、投标人须知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以汇入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必须为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90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计算)。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入以下账户,并注明用途(如:XXX工程投标保证金)。在报名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凭证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招标人代表处换领收款收据或办理投标保函凭证。(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在开标现场核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黄华支行
账 号:44-0366 0104 0004 619
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根据龙川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到龙川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对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近三年(检察院查询起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龙川县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4日10: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发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0762757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8620983495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委托书
人民检察院:
兹有我司需办理 “龙川县城隆兴路、人民路、中山东路片区路面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监理项目” 关于本企业及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近三年(检察院查询起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事宜。现授权委托龙川县城市管理局前往贵处办理,望贵处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投标企业名称: (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为配合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备齐以下资料交与招标人: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各投标人公司红头便笺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