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步三中和畅楼、艺术楼、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3-19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盐步三中和畅楼、艺术楼、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南发改资沥字[2017]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第三初级中学,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步三中和畅楼、艺术楼、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第三初级中学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和畅楼、艺术楼、学生宿舍工程,每一座均为6层框架混凝土结构,和畅楼设计有地下室(地下人防工程)本次项目建筑面积合计23085.7平方米,其中和畅楼工程,建筑总面积9700平方米;学生宿舍工程,建设总面积7500平方米;艺术楼工程,建筑总面积5885.7平方米。具体包括主体建筑、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设施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6930万元其中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投资估算300万元。

2.3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共8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并提交全套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效果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地质勘察并提交相应的勘察报告;2)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规划和建筑方案细化和修改;规划和建筑方案确定后10日历天内出具规划总平面图,通过规划总平面和方案报建后15日历天内出具单体规划报建图、基坑支护方案及图纸,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后10日历天内出具单体消防报建图;通过消防报建后15日历天内出具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审查批准10日历天内出具正式施工图。中标人应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时间自向招标人递交完成的施工图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上述图纸文档均须向招标人提供可编辑的DWG电子文件一份) 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预算价

招标内容:包括新建和畅楼、艺术楼、学生宿舍的勘察(含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程效果图)、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批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编制竣工图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地下停车场、智能化、特殊声学、人防、给排水、室内外装修(包括办公室、功能室精装修)绿化景观供配电、电气照明、防雷、弱电、消防、基坑支护、绿色建筑以及海绵型建筑设计等。

招标预算价本项目估算建安费6058.9万元。估算勘察设计费招标预算价为:234.88万元(其中估算勘察费招标预算价为25.20万元,估算设计费招标预算价为209.68万元)。

勘察设计费投标折率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80.00%。

2.5承包方式:R固定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2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每个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记录信息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4.3、4.3.1以及4.3.2的要求)

4.4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建筑或建筑设计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网页打印件则需同时提供网页打印件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4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企业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近3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曾独立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17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网页打印件则需同时提供网页打印件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300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2018年 3 月 21 日09时00分起至2018年 3 月  27 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7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2018 年 4 月 4 日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 年 4月10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8 年 4 月10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 8年 4 月 10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10.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10.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第三初级中学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穗盐西路

  : 刘小姐           话:0757- 85785745

邮编:528231         传 真:0757-85758900

 

招标代理: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豪景阁二楼

  人:肖贵梅、李燕思

    话:0757-63309788

邮编:528200   传    真:0757-83781806       

电子邮件:gdhh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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