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江门市开平市赤水镇(南塘美等3个村、步栏等 2个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16-03-20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2017年度江门市开平市赤水镇(南塘美等3个村、步栏等

2个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开发改投[2017]59号、开发改投[2017]87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开平市交通建设总公司 ,资金来源 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项目 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监理招标项目名称:2017年度江门市开平市赤水镇(南塘美等3个村、步栏等2个村)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

1.2 建设地点:江门市开平市

1.3 建设规模:对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土地整治,具体工程内容见下表:

序号

工程地点

水田面积(公顷)

工程施工费(万元)

项目勘测费

(万元)

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费

(万元)

标识设定费

(万元)

正射影像采集及上图入库费(万元)

整理前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万元)

工程

内容

1

开平市赤水镇南塘美等

3个村

43.635

3934.87

59.02

62.69

3.60

59.02

21.92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2

赤水镇步栏等2个村

28.0647

2560.40

38.41

45.72

2.45

38.41

14.83

 3

     合计

71.6997

6495.27

97.43

108.41

6.05

97.43

36.75

1.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该提质改造项目的勘察(勘测)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环保、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参与设计阶段的工作、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发包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要定位拍摄和定期上传能够反映实际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照片,特别是要加强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隐蔽工程的施工监管和影像拍摄与报备。各项工程施工前、中、后的影像和相片资料及时上报“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报备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具体以监理合同所述内容为准。

1.5 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按发包人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准备筹划工作,包括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图纸、设计概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及施工方案)的审查、相关报批、节省投资措施建议等;

2)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完成之日为止;

3)竣工结算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到有关部门正式下达结算审核批复;

4)工程保修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1年。

1.6 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以不超过业主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基本目标。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的支出,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业主制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2)进度控制目标:以业主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基本控制目标,并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进行必要调整,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

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4)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因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问题受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处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农林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④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3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4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配置要求:本项目应配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或市政1人、给排水1人、造价1人、安全1人(全部均有上岗资格)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4人。

2.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近2年(20161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提供企业注册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覆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足三年的则为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请于2018320日至   20183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如下材料(一式两份):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理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1000元(含辅助资料),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41710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网站(http://59.36.244.47/templet/index/index.html)、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开平市交通建设总公司

    址: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良园路30

联 系 人:关工         联系电话:0750-229569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1

联 系 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85293249802812

    箱:jiangsujiaozi@126.com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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