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供水设施维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6-03-21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供水设施维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供水设施维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1.2  工程位置:广州开发区

1.1.3  设计范围:按年度计划安排进行相关供水设施维护工程、企业供水配套工程的勘探物探、规划方案审批和报建(针对涉及规划报建的城维项目)、施工图设计等;用户委托的接驳、迁改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埔财[2018]51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包括对招标人管辖范围内所有市政供水设施维护(包括供水系统管网管道(DN1400以下)、附件、附属构筑物、加压泵站、水处理设施等)、企业供水配套工程、供水设施抢修工程。对以上工程内容的维护、改造、更新招标人管辖范围内的管道、阀门、水泵等;对损毁的供水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按照规范进行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以供水设施维护工程、企业供水配套工程项目建安费的结算价为准,用户委托的接驳、迁改工程项目不计算在内)。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物料清单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及收取合同款项。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 3 22 930分至20183 28 16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4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二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暂定为:91.344万元。(按工程建安费3000万元为暂定数计算,)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见附录4)进行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以黄埔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1.2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   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基本财务管理规定》(穗开财字【20145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参照穗开建管[2014]1号文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黄埔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4.1.3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价以黄埔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    万元;

评审排序第3    万元;

评审排序第4    万元;

评审排序第5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方案设计和修改,方案确定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接驳工程应在3天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为1000/天。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招标人的指令起1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5.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暂定2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3194

地址:广州开发区开创大道2658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还有民营经济报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开发区开创大道2658

1.7.3 联系人:刘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3194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安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5

1.8.3 联系人:李工、刘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6269746

1.8.5 传真号码:020-86269749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华酒店4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85

1.9.4 传真号码:020-82086760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B220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37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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