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制作、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规划报建手续,负责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及各专业的报建报批工作至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施工和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涉及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8年6月,竣工日期为2018年10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4日的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0 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0.2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0.1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是 。投标时同时需提交现状三维扫描影像及BIM模型。
勘察设计费。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投标人自行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第一中学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北路54号
联系电话:13538728668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第一中学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主楼18层
1.11.3 电话(手机)号码:13533185835
1.11.4 传真号码: /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800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2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600751
1.12.4 传真号码: 020-28600754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