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东莞市麻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3-22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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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东莞市麻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招标公告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22日8时30分 至 2018年3月28日17时30分。

2、招标编号SSCWQC11809046

3、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工程名称: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东莞市麻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7、工程地址:东莞市企石镇、麻涌镇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投资金额:¥128,529,000.00元

10、工程规模:包括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东莞市麻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其中:①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建设规模5.0万立方米/天,出水水质拟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最终执行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②东莞市麻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3.0万立方米/天, 出水水质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最终执行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文件为准。

11、发包范围: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东莞市麻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包括:(1)勘察,对拟建厂区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另中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备案,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及施工图纸审查方面等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2)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等)、施工图设计(含涉及深基坑支护时的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3)负责勘察设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规划报批等。 中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电子校核、规划报批、消防、防雷、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12、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接受联合体):(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4、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15、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4月13日9时30分,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17、投标会时间:2018年4月13日9时30分

18、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19、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3月22日8时30分 至 2018年3月28日17时30分

20、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22、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嘉伟 076923286382

23、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24、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罗炳强 076922652033

25、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26、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

27、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28、其它情况说明: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查询,其中非联合体牵头人仅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即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7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8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开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9本次招标实施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具体按《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通知》(东建市〔2016〕95号)执行。

10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①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②银行电子保函。

1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以设计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1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29、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30、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部;电话:076923286362,廖先生;地址: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2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52033,罗炳强;地址:下桥银门街一号七楼。

3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69-22203133;地址:下桥路段79号。

3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s://www.dgzb.com.cn

32、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官网信息链http://www.sgwscl.com/news_list2.aspx?category_id=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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