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水寨镇大湖堤(梅华路-河口大桥)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华建施招2017-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水寨镇大湖堤(梅华路-河口大桥)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7】78文及五华县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华府工纪【2017】29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建设道路全长约2.7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0米/24米。包括河堤挡土墙、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交通标志线、铺设沥青路面等;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
2.3招标参考价:约13700万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大湖堤;
2.5工期:计划勘察设计在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项目开工时间以项目监理部开具的开工令日期为准,项目竣工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
2.6承包方式:建安工程按实结算下浮6%,勘察设计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基数为工程审定预算的建安造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和协办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城市防洪)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⑤、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勘察资质。
不具备③、④项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省内企业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具有信用良好等级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注: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
3.7凡在广东建设信息及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报名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见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证),设计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近三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1-2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2~7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注:使用新版资质证书的不需要提供原件核查,以扫描二维码为准。)
(9)联合体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10)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11)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由联合体各成员拟派施工、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5.2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7年3月31日15:3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9:30 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独立法人(或联合体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六楼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3645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创杰金融中心1108室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727600075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31116
日期:2017年3月 24 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施工 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 设计 工作;(成员名称)承担 勘察 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