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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西藏自治区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Ⅰ、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6-03-29 00:00:00   来源:中国地质调查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西藏自治区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施工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中央直属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组织西藏自治区境内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2016-2017年度,在西藏自治区境内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110个,其中新建95个,改建15个。

  2.1标段划分:根据西藏自治区实际情况,将2016-2017年度任务划分为二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标段Ⅰ:2016年度建设26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25个,钻探进尺1540米,改建1个;2017年度建设29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22个,钻探进尺1240米,改建7个。

  标段Ⅱ:2016年度建设32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25个,钻探进尺1410米,改建7个;2017年度建设23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23个,钻探进尺1440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液体矿产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地质钻探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建过至少3个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即同类工程),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验收后成功使用12个月以上,并附相关合同、验收证书、用户证明等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每个标段进行投标, 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标段评标结果均排名第一,则由该投标人自行决定其为某一标段的中标人,而其他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上升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室持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5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接受非现场形式的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门户网站、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西藏自治区国地资源厅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当热西路44号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74号

  邮 编:850000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吕文明 联 系 人:许小碎

  电 话:0891-6626585 电 话:0891-6869827

  传 真:0891-6626979 传 真:0891-6869713

  电子邮件:yuleqi@163.com 电子邮件:429351063@QQ.COM

  开户银行:建行拉萨市城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城西支行

  账 号:5400 1023 6360 5000 6720账 号:5400 1023 6360 5302 2483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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