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勘测定界测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下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54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河惠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惠州河惠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定界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位于惠州市境内,路线起于惠州惠阳区平潭镇栗岗,接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与广惠高速公路相交,经马安镇,在水面岭至惠澳段与惠大高速公路共线,经惠州南部新城、仲恺区,终于潼湖镇长潭,接莞番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路线全长约44.9 公里(不含惠大高速共线段约9.4 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采用33.5 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全线勘测定界测量,具体工作如下:①控制测量,包含:E级GPS测量、5″级GPS测量、控制点高程测量;②1:500数字化地形测图;③界桩放样、预制及埋设水泥界桩;4详细土地权属、地类调查与审核、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电子报批盘。
2.3 计划工期
序号 |
测 绘 项 目 |
完成时间 |
备 注 |
1 |
初步设计土地分类调查 |
收到红线图后1个月内完成 |
预计2017年4月开始(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由于发包人提出加快勘测定界进度,承包人不得对此有异议) |
2 |
控制测量、地形图测量、缩编、界桩放样 |
除界桩放样外,收到红线图后40天内完成 | |
3 |
提交先行用地成果资料及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制作 |
收到先行红线图后1个月内完成 | |
4 |
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及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制作 |
收到红线图后50天内完成 | |
5 |
界桩埋设 |
收到红线图后2个月内完成 |
注:2、4项完成时间不含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验收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含原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均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上下载。
4.2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需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印刷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请投标人自行察看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其中电子文件(扫描件除外)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提交;书面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河惠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西路53号6楼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邮政编码:516000 邮 政 编 码 :510000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 系 人:龚小姐
电 话:13580351956 电 话:13433443056
传 真:0752-2477828 传 真:020-85520192
2017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