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水电二局社区、渔村社区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新塘镇水电二局社区、东至港口大道、西至百江村,南至新塘大道,北至107国道。新塘渔村社区,东,南至东江,西至东洲村,北至海光大道。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拟对新塘镇水电二局社区、渔村社区实施微改造,对新塘镇水电二局社区实施微改造,总改造面积7688平方米,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人行设施,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的楼道、屋面、外立面,整治排水系统、照明、三线、绿化等公共设施,维修安装体育器材、对讲系统,维修化粪池及排污卧管,增设宣传栏等。包括对新塘镇渔村社区实施微改造,总改造面积5442平方米,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的楼道、屋外、外立面,整治排水系统、三线、绿化等公共设施,完善小区视频系统,维修安装体育器材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增发改投[2018]61号,增发改投[2018]62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新塘镇水电二局社区总投资:489.00万元,渔村社区总投资90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测量、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预算并通过财政评审中心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等(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8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1)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或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含工程测量)。。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gzjsxb.com)查询档案信息且在有效期内。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概预算、工程测量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以具有本公告1.4.2(1)点规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8 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本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3月31日至 2018年4月4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4月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4月12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下午:2:30-4: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指定窗口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凭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0 万元。
1.7.1.1工程测量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 万元。
1.7.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4.80301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72.0195万元,预算编制费7.20195万元,竣工图编制费5.76156万元)。(暂按本工程立项总投资:1389万元为基数)。
工程计费系数: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4。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设计费的结算价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设计费为准。
1.7.3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4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测量、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是。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购买。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9.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31058856
陈工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1.9.8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779013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电子邮箱: /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18楼1807室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064511
1.11.4 传真号码:020-83064511
1.11.5电子邮箱:/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61
1.12.4 传真号码:020-32821161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广州市增城区挂绿路12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56
1.13.4 传真号码:020-3282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