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及
开发补充水田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湛江市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湛坡发改【2018】2号、湛坡发改【201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度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及开发补充水田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5735.69万元,总面积为965.38亩,招标控制价为4714.35万元,具体费用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内容 |
工程施工费 |
项目勘察费 |
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
标识设定费 |
正射影像采集及上图入库费 |
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 |
备注 |
1 |
现有耕地提质 |
3289.65 |
49.34 |
54.72 |
3.09 |
20 |
18.74 |
|
2 |
开发补充水田 |
1217.2 |
18.26 |
29.63 |
1.25 |
5 |
7.46 |
|
3 |
合计 |
4506.85 |
67.60 |
84.35 |
4.35 |
25 |
26.2 |
|
2.3.1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建设范围为旱地693.26亩、交通用地3.88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8亩,共702.12亩。垦造水田工程完成后,新增水田面积为635.08亩,旱地34.29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5.9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85亩。。
2.3.2开发补充水田项目:项目建设范围为未利用地(沼泽地)262.68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58亩,共263.26亩。垦造水田工程完成后,新增水田面积为247.61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0.17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96亩,未利用地4.52亩。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设1个合同段。完成2017年度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及开发补充水田项目的垦造水田、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正射影像采集及上图入库、标识设定、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正射影像采集及上图入库、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施工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示设定及试验检测、试运行、工程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5进度要求:
(1) 勘察设计工期合计 30 个日历天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向招标人提交各阶段的勘测设计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
(2) 施工工期合计 15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验收,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6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 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等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土壤学或土地工程或国土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一方)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2)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壤学或土地工程或国土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设计负责人:具有土壤学或土地工程或国土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4)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须一级)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5)专职安全员: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6)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具有相应专业的岗位证书,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上人员为最低资格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现场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保证承诺书》。
注:1.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精神,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为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2.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职称包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机电技术、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3.5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履行合同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近2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三年内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提供企业注册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查询期限为覆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足三年的则为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请于2018年
4 月 9 日至2018年
4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报名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办理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1000元(含报名费100元),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土壤学或土地工程或国土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7)拟派总承包技术负责人的土壤学或土地工程或国土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8)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土壤学或土地工程或国土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9)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省外企业须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10)拟派专职安全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11)拟投入本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的岗位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注:①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两份,且应编制报名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②投标人对以上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③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双方盖章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5 月 23日9时 30 分,地点为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2 开标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http://www.gdzbtb.gov.cn)、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jprtc.com)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投标经济补偿
7.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7.2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三合村委会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759-3879012
招标代理: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三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9-3289979
邮 箱:zj3289979@126.com
传真电话:0759-3289637
2018年 4
月 9 日
招标公告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事宜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牵头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发包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 。
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