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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2016年第一批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6-05-06 00: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鄂尔多斯市2016年第一批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以(鄂财建发﹝2016﹞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一)招标人: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监督人: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四)招标编号:SDXY2016TDZL-SG005

  (五)标段划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

  本次招标共涉及2个项目区,共分为2个标段:

  项目一:2016年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基本农田及盐碱地改造土地整治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的碱柜、羊场村、新民村、伊克布拉格嘎查。总体地形东高西低,东西海拔在1082.65~1059.42之间,高差23m左右,坡降为1/100左右,地面坡度小于0.6°,地貌属于低山丘陵区。建设规模366.91hm?,工程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非输配电工程部分、输配电工程部分、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二:2016年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石勒凯等2个村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位于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涉及盘井镇石勒凯村、苏米图村项目区地貌属低山丘陵区,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平均海拔高度1298m~1368m之间。

  建设规模为全项目区648.93hm?。工程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非输配电工程部分、输配电工程部分、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六)计划工期: 2016年5月13日-2017年1月12日,共计24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

  (二)水利工程标段:自治区内投标人应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证书;自治区外投标人须具备上述资质中的二级及以上任一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需提供甲级资质)。

  电力工程标段:自治区内投标人应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外投标人应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工程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园林绿化资质、地质灾害治理资质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电力工程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电气工程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三)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1.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必须在项目业主单位留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人单位。投标单位在同一旗(县、区)投标时应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如中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发现同时正在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调查核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如出现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或投标人无故替换项目经理的情形,经查实将直接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2.内蒙古自治区外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时,应按照自治区内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外进企业备案程序。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标段的中标资格。

  5.凡是被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或列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并经核实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与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招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首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和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比价招投标活动的企业,首先要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的招投标在线申报平台(http://ztb.nmggtzyjy.com/)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委派持“领取U-key授权委托书”的相关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中心领取。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园林绿化资质、地质灾害治理资质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力资质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电气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所有证件须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格核定通过后发放U-key。

  获得U-key的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招投标在线申报平台(http://ztb.nmggt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领取U-key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C座3楼305室。

  五、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网址

  (一)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4月15日09时00分至2016年5月4日17时00分。

  (二)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招投标在线申报平台(http://ztb.nmggtzyjy.com/)。

  六、确定投标标段并查看交费明细

  (一)确定投标标段:投标人下载并仔细研读所有有意向的招标文件后,登录招投标在线申报平台,点击“确定投标标段”并输入“u-key认证码”,然后在最终确定的所投标段后分别点击“选择标段”,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在进行此项步骤时,投标人需慎重确认标段,选定结果在点击确认提交以后无法更改。

  (二)查看交费明细:投标人确定标段提交成功后,点击“查看交费明细”,在此投标人可以查看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总合计及明细,以及随机指定的交费银行。

  七、交纳资料费、招标文件费及保证金

  已经确定投标标段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显示的交费明细总合计将报名资料费人民币3000元(每个投标单位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只交纳一次3000元)、招标文件费每个标段1000元(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及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按内国土资发﹝2012﹞213号文件执行)一次性(一笔)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账户中。

  资金到账时间:2016年4月28日09时00分至2016年5月5日11时30分期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交费无效,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未使用基本账户汇款。

  2.投标人的汇款未按照招标公告时间内到达中心账户。

  3.未按照要求汇入报名系统生成银行账户。

  4.投标人未按照报名系统显示金额一笔汇入。

  5.汇款金额与报名系统显示金额不一致。

  特别提示:

  (一)为避免因银行转账问题延误到账时间的现象,请投标人尽早办理汇款事宜。

  (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统一确认所需交纳费用是否按时到账。确认到帐后投标人才可继续参与后续的开标环节;若未按时到账,视为投标无效。

  (三)以上所有费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四)投标结束后,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公示期满后登陆报名网站,在报名网站内下载并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并妥善保管。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持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保证金交纳回执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退还手续办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五)中标人交回保证金回执单及未中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交易大厅第七和第八窗口。

  (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若投标文件未递交成功,与其他未中标投标人同时办理退还手续。

  (七)报名资料费发票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领取。

  (八)投标人在汇款中的汇款用途中只填写“保证金”,除此之外,汇款用途处出现任何其他字体,均视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5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单独密封)和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单独密封)以及投标单位证书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电力标段的投标单位须在编制纸质投标文件时相应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以光盘形式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之后将电子投标文件密封袋与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再次密封后提交。

  (二)办理完递交手续的投标单位可以退场,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与后续的开标环节。

  (三)2016年5月6日9时00分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进行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交易大厅,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要准时到场参加。

  九、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http://www.nmggtt.gov.cn/nmgt/html/main/index.html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网:http://www.nmggtzyjy.com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471-6233877

  保证金咨询电话:0471-6236805、6231177

  招标人: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雪梅、宫明洋

  联系电话:0471-3251355、13327104371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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