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绵德小学易址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05-07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绵德小学易址新建工程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潮发改社[2018]10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绿榕北路北站四路西侧(即市特殊教学校东侧,原规划给市实验小学的建设用地)。

2.2建设规模:建设3栋教学楼、图书馆(含礼堂)、后勤楼及地下停车库、室外体育运动场、绿化等,占地约34.29亩,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35亿元。

2.3计划工期:6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勘察工期:25个日历日),施工工期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开始计算,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放线、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一)工程勘察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等文件(含土壤氡检测报告)。包括且不限于:钻机进退场、钻探措施费、野外钻探施工、物探、标贯原位测试、取土样、抽水试验、土样常规试验、水样分析、资料整理、报告打印装订及其他完成本项目勘察需考虑的相关工作。

(二)工程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防雷、基坑支护、装修(含精装修)、弱电智能化、绿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市政供电衔接的电缆、管沟、与市政供水连接的水管、管路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及相关配套设计、规划咨询服务等。

(三)施工总承包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

2.5质量标准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6招标控制价:

2.6.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109378805.78元(其中:勘察费暂定为679355.40元;设计费暂定为2550168.94元;施工费暂定为106149281.43元)。

2.6.2勘察费由投标人按照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乘以(1-下浮率)填报,勘察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的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且不低于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价的90%

2.6.3设计费由投标人按照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乘以(1-下浮率)填报,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且不低于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价的90%

2.6.4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按照施工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乘以(1-下浮率)填报,施工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且不低于施工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价的90%

2.6.5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2.6.6投标经济补偿:本次招标不设投标方案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包括:

3.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②设计负责人的人员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③勘察负责人的人员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3.1.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近半年(截止至投标报名之日起的上一个月)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站打印页为准,须提供查询路径。)。

3.1.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须提供该人员近半年(截止至投标报名之日起的上一个月)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站打印页为准,须提供查询路径。)。

3.1.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业绩要求:自2015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业绩名称、中标金额和竣工验收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网上信息页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库内上传件)。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业绩名称、中标金额和竣工验收时间的项目。

3.1.9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10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需从已登记的人员中派出(省外投标人提供,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3.1.1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所在地所属检察院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本工程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3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得重复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上述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56日至2018511

4.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5 7 日至 2018511 日(节假日除外)

4.3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日。

4.4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低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及书面资料后方可报名。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接受报名的窗口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和潮州日报等法定媒体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他事项

7.1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7.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中报名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提交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此表格单独递交,不需要装订和密封,用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

大厦3                                炭大楼9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 人: 古工

    话:0768-2393053                     话: 020-3787172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djh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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