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2号区市政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2016-05-11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海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2号区市政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海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2号区市政工程,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2014]48号)批复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丰县海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于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海紫公路西侧;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场平面积629099平方米,道路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勘察工作。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2.3投标总限价为80万元。

2.4 计划工期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 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

3.3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3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岩土勘察专业工程师职称证。

4.5投标申请人提供承担过勘察项目合同金额在4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业绩。

4.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报名前须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装袋(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报名现场提供原件核对(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原件核对后退回),资料封面和装袋表面均应注明“海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2号区市政工程勘察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代替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以上报名资料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的但无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511日至20175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下午 3 时至 5 (北京时间,下同),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本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13号)的要求 ,招标人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投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海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海丰县财政局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660-6205396

 

 

招标代理: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138128333

 

 

标签: 海丰县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