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健民路东段(解放南路至长埔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6-05-17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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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健民路东段(解放南路至长埔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县城健民路东段(解放南路至长埔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经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惠东发改[2017]261)核准,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县城健民路东段(解放南路至长埔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二)建设单位: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东县城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解放南路,终点位于长埔路,全长约670米,规划控制红线36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具体以规划批复为准。

(五)工程投资: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5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700万元。具体以财政审定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排污、照明和交通设施等,具体以规划批复为准;工作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

(七)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工程勘察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要求开展,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八)工程勘察设计周期要求:自下达任务起勘察20个日历天,设计20个日历天。

(九)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的要求: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人;

4. 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协议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5.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含路桥、给排水等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三、报名资料

各投标人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格式不得更改);【注:若是联合体,则必须加盖联合体双方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勘察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及设计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8)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

9)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四、报名、开标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517日至2017523 9:3011:00 14301600时(北京时间)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开标时间:2017614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万元(按本工程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退还至原来的汇款账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退还至原来的汇款账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02 0000 0052 07514。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或汇款单原件,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七、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东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2-8862929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任先生      电话:0752-2689359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889110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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