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6-05-24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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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门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已由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江发改投资【20171199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江门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所新建及改建工程,总用地面积为78812.85㎡,建筑基底面积5100㎡,总建筑面积为13155㎡,规划建筑面积13155㎡,无地下室,其中病室4870㎡(新建4230㎡,改建640㎡),医务用房2440㎡(新建2240㎡,改建200㎡),配套用房2440㎡(新建1570㎡,改建870㎡),生活保障用房1460㎡(新建1050㎡,改建410㎡),附属用房1945㎡(新建900㎡,改建1045㎡),以及围墙、绿化、道路、活动场所、污水处理设施、停车场、充电桩等室外配套设施。 项目估算总投资:49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费用4047万元。 总工期:380日历天(其中勘察15日历天、设计65日历天,施工报建、施工300 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如未能按期完成,则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标段划分: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戒毒所大院场内。 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成果满足有关现行勘察规范要求。(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内容: 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江门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 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三类资质:(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注:项目总负责人即为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中标人提供现场服务工作,全程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代表驻现场(驻现场人员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如未能驻现场,则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设计代表需及时迅速的解决现场问题,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每周到现场一次处理相关问题。建设工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设计人收到发包人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到现场解决问题,如出现三次不到场的情况,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设计人由于其不及时处理而引起一切责任和损失。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524 0830分 至 2018053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 并完成投标报名。(提示:如已报名,但不递交投标文件或不撤消报名的,将会被扣信用分)

 

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8年05月24 0830分 至 2018年05月30 1730分 ,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6月14 0930分 ,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0604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80530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060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20180614 0930分前。

投标人近3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

投标人近 3 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合同(或在建工程)的违约行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营经济报、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门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方先生

电话:

0750-3260353

电话:

020-84426268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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