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和练江水闸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2016-05-28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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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头市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和练江水闸重建工程属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水利部分)》粤府函( 2015 )31号规划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资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海门湾桥闸和练江水闸重建工程捆绑建设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练江水闸:粤发改农经函【2018】313号,海门湾桥闸:粤发改农经函【2018】1998号)核准招标,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市海门湾桥闸和练江水闸重建工程捆绑建设EPC项目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中练江水闸重建工程任务是蓄水灌溉并兼有航运功能,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水闸、船闸、水闸两岸连接段及部分工程管理设施等,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任务以防潮为主,御咸蓄淡,兼顾航运等综合利用,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水闸、船闸、排涝闸、水闸两岸连接堤段及工程管理设施,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本招标项目工程勘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5505.23万元(练江水闸1907.49万元+海门湾桥闸3597.74万元),建安工程费(含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72660.31万元(练江水闸25640.81万元+海门湾桥闸47019.5万元)

2.3工期:①设计工期: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第一批图纸(含临时围堰,基坑开挖、施工导流图,工程总布置图,水下结构图,地基处理图等能满足第一期水下施工要求的图纸)在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完成,全部施工图纸(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在初步设计批复后90日历天完成(最迟不超过申请施工第一次进度款支付前14日历天)②施工工期: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含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管理信息系统专项工程的报告、概算、附图) 、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管理信息系统专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服务(包含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工程量变更对比、工程变更图纸及预算变更文件等)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5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该企业近3年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作为参照标准)。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3年以来至少需承担过一项大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验收资料(包括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时间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

3.6项目管理机构包括: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需具备水利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在牵头单位注册,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具备水利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⑤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⑥联合体牵头人需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人员需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上述人员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或资格证或毕业证)为准,且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⑧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须按两闸重建工程分设现场管理机构,各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3.7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近3年在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

3.8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9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

3.10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人持报名资料201852861(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3000元/份,售后不退)和两闸可研报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到场

4.2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注册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单位近半年社保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终审通过的网页截图;(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7)投标人声明;

4.3以上资料按以上顺序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与电话、联系人及移动电话),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资料有任何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水务局网站及《中国水利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先生               

 话:0754- 8856698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话:020-8754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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