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外环互通工程初步设计修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市南外环互通工程 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中发改基函〔2018〕11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中山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修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坦洲快线与南外环路交叉设置的互通,沟通了坦洲快线、南外环路、城桂路、起湾道及规划2号路等城市快速路,立交两侧现状均为建成区或规划建设用地。受周边建筑物影响和规划用地控制,互通立交处为5路交叉。立交两侧均为建成区或规划建设用地,现状为南外环路、城桂路、起湾道三路相交。
本项目将南外环路向南改移100米左右,做下沉隧道穿过,同时在改移的南环路中分带处预留出中开高速的建设条件,改线全长2.47km,坦州快线(一期)起点位于起湾道金字山隧道南侧出入口处,线位向南布设上跨南外环改线及其地面辅道系统后沿城桂路向坦洲方向布设,本互通设置坦洲←→兴中道通过定向匝道连接;南外环(东)←→兴中道,坦洲←→南外环(西),坦洲←→南外环(东)分别设置两条定向匝道连接;其余方向通过地面平交系统完成转换;2号路在中港英文学校北设置平交与坦洲快线(一期)地面系统相接。
本次招标主要工程有互通式立交1处,隧道850m/1座,桥梁(匝道)3020.3m/5座,匝道长度(不含坦快主线及C、D匝道)5.102km,本项目工程推荐主线(南外环改线)长度为2.47km。
本项目工程总造价为15483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89912万元。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南外环路改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为80km/h,高架桥断面宽度26米,辅道设计速度40km/h,辅道断面宽度根据交通需求选择。整体式路基宽33~64.5m。匝道的设计速度设计速度采用40km/h、60 km/h。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招标范围为:中山市坦洲快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单位已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本次招标范围仅对里程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综合管线迁改、景观绿化、机电工程(照明、信号灯、通信管线等)、隧道机电(通风、消防、照明、紧急救援、外供电等附属设施)的原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进行复核修改后,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并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及后续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2.4初步设计修编周期及提交成果(具体以本招标文件所附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复核修改;
(2)交通主管部门初步设计初审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
(3)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完成征地红线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及设计资质: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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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资质 |
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②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 ③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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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资质 |
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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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近5年(2013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①成功独立完成过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累计不少于10km,其中至少包含1处互通式立交工程;②成功独立完成过1座长度不小于850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隧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能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5月1日——投标报名截止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内(2015年5月1日——投标报名截止日)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三年内更换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每一任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所在地(或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对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在评标时评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从而否决其投标。
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对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后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其查询结果将在项目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作为证明材料与评标报告一同报送备案。如招标人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查询结果不一致,应以中山市检察机关出具的结果为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zsweb/)网上报名。
5.2请已报名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注: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zsweb/)关于本项目的网上议程安排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月 日 ,请投标人于当日 至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注: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zsweb/)关于本项目的网上议程安排。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zsweb/)、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zsjt.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山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
招标代理: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52号 |
地 址: |
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室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
510620 |
联 系 人: |
胡小姐 |
联 系 人: |
周先生、王先生 |
电 话: |
0760-28192657 |
电 话: |
020-87575800转805或807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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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0-87578002转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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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8年 月 日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18-05-29 17:00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18-06-05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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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2018-05-29 17: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8-06-05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8-06-07 17:3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18-06-11 17:30 |